常州市文化馆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9-03-07 1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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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常州市文化馆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简章
常州市文化馆隶属于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文化部命名的全国一级群众艺术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文化馆事业,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群文器乐辅导员(铜管乐专业)
要求:(1)音乐表演专业(铜管乐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掌握铜管乐二件及以上乐器演奏技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音乐理论知识,能独立开展独奏表演与公益辅导工作。
(3)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6:00;
报名地点: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双桂坊45号);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交纳2寸免冠彩照1张。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咨询电话:86672167)
2、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采用闭卷形式,考核与职位相关的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计算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聘用人选的确定和公示程序
1、各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2、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或相关网络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的应聘人员将委托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或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标准参照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工资指导线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考试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由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682362.
常州市文化馆
2017年8月11日